各办公室、教研室:
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育产出一批高层次、高质量教学科研等成果,根据《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优秀成果培育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培育办法》),现决定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优秀成果培育工作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育类别
根据学院年度工作重点,结合各项目申报周期,2024年拟培育项目类别如下:
1.科研类3项,重点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、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;
2.教学类3项,重点培育江苏省教学成果奖、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、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;
3.党建与院务治理类1项,重点培育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。
《培育办法》中的其他类别项目也可申报,学院将根据项目申报质量统筹安排。
二、申报名额
1.同一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主持项目1项,可同时主持或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。
2.原则上各教研室至少申报1个项目,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。
三、经费资助
1.学院资助A类项目3万元/项,B类项目2万元/项,C类项目1万元/项。
2.2024年项目经费使用额度为60%,2025年中期考核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100%。
3.未能在培育期内完成培育任务或培育期结束,学院将终止经费资助并收回剩余经费。
四、材料要求
1.《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》(详见附件)书面文本(A4双面打印)一式一份,并提交电子文本。
2.请各办公室、教研室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,并将材料汇总后于11月13日前报至教学科研办公室(尊师楼313室)。联系人:卢钰,联系电话:66558548,E-mail: 876695684@qq.com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》.docx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4年11月4日